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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纷纷说电信

1998-1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8年,在中央各部委中,来自各方议论最多,受到批评最多的大概就要属邮电部——今天的信息产业部了。先是众媒体纷纷发难,登出专家大众对电信的意见;英特网上更是议论纷纷,被议论最多,批评最激烈的,也是中国电信。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上网者都没有中国网友这样的切身体会:我们的工资是美国人的十分之一,而上网费用却是他们的几倍甚至10倍!而济南市的沈教授,要以“民告官”的形式,状告中国电信,为中国8000万电话用户讨公道……

一、济南市沈教授:讨个说法

身为济南市政协委员的沈洪嘉教授在1995年上交了一份提案:“向济南市电信局询问电话月租费的含义。”可是电信局解释不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沈教授指出:电话初装费、月租费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电话初装费是我国电信部门对安装电话用户索取费用时自定的名称,并无法律依据。从经济法律观点来看,所谓电话初装费只有三种关系可以成立:电话初装费是一种投资方式,则电话用户是一位股东,理应得到红利分配,此其一;电话初装费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双方关系,则用户理应得到借息,此其二;电话初装费为保证金或称之为押金,则退机时应予退款。否则电信部门只能自行发行债券或股票,作为发展电信事业的资金,此其三。

关于电话月租费,我国电信部门制定了两种计费办法:一种是按国际惯例的单式计次制。例如上海电话月租费18.50元,免打60次市话,合情合理,等价有偿;另一种是复式计次制,即收取电话月租费之后,不予免打,打一次计一次费,是不合理的。电话用户花了几千元的电话初装费,实际上已经把该路的电话设备和线路以投资的方式买了下来,电话机也是自己买的,没有必要再去花几十元的所谓电话月租费去租用了。在当今世界上,除了我国,大概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在收取电话月租费之后而不给一定次数的免费电话。所以说,电话月租费不仅违反国际电信业的惯例,而且侵犯了我国几千万电话用户的合法权益,属于乱收费,必须废除。

二、南昌某公司职员陈辉:上网难,难于……

当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本地的电信局也提供上网服务的消息后,不敢怠慢,直奔电信局的营业大厅打听具体手续和费用,结果却是:上网费3小时50元,超过3小时按12元/小时收取,电话费另记。心里一琢磨,按每天15分钟算,一个月的网费加上日常使用电话的费用,将近我工资的三分之一,这买卖做不得。但放着近在咫尺的Internet而不尝试一下信息高速公路的滋味,实在心有不甘。

终于,传来了公司领导准备拉专线上网的小道消息。一个准备跳槽的程序员庆幸自己在提出辞职之前得到了这个消息,否则他会因为不能感受专线上网的快感而后悔不已。

上网计划定下来了:公司准备申请一个国际域名,拉一条专线,添置一台Sun服务器,对机房重新装修,并指定了技术部唯一的一名小姐负责申请专线和域名。

时间一天天过去,设备定型和场地安排均已妥当,可域名却迟迟没有音信。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在计划确定后的第二天,这位小姐就去电信局联系了。经过艰难的查找,终于找到了负责Internet事务的人员,领回一沓表格来。经过认真填写,并同意接受电信局搭售的部分设备后,交表时还是遇上了麻烦。先是上班时间去电信局找不到负责受理这项申请的人,他的同事也说没准什么时候能找到他。这样几次找不到那位负责人后,干脆改为电话联系。结果得到的消息说该同志病了。问及还可以找谁办理时,得到的解释是“没有”。

这样又过了一个时期,专线总算没问题了,但接下来的申请国际域名又有麻烦了。因为按最新公布的消息,我们省内有资格代理申请“Com”国际域名的是另一家ISP。于是这位小姐跑去这家ISP申请国际域名,这家服务商听说我们公司自己建Web服务器,通过电信局接入Internet时,告诉她:你们要先从电信局取得一个IP地址,我们才能给你申请域名。小姐又吭哧吭哧跑到电信局要求先申请一个IP地址,以备域名申请的需要。得到的回答是:你申请到域名我才能给你IP地址(其实按域名解析的原理是先有IP然后有域名)。于是乎“先要IP还是先要域名”的皮球就踢开了。又过了一个多星期,电信局提出一个方案:如果使用电信局分配的省一级的域名的话,IP地址马上解决。但是省一级的域名太长,又不好记,看上去还不如免费的个人主页简洁,这样的域名是与公司领导的愿望有很大差距的。于是,专线上网的计划暂时搁浅。

说到这儿,那位小姐摇摇头:“经过这件事,我是见识了一下官僚机构的办事作风了,跟这样的部门打交道的差使我是干不好,领导这次交给的任务能推的话我早推了。”这时有人提醒道:“我们找别的接入服务提供商不行吗?干吗非找电信局不可!”

原来现在大部分接入服务商都是用电信局的线路,不通过电信局谁也不能自己拉线出国。其实电信局现在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你说它是电信业的服务企业吗?是。是电信业的管理机构吗?它也是。看看报纸,现在那些与中国电信争Internet客户的公司没有几家是赢利的。没赚钱的公司就没钱扩充线路、升级设备,各方面就没办法跟中国电信比,我们公司要是通过这样的公司再接入Internet,那速度、那稳定性肯定是不能与直接通过中国电信接入的效果相比。专线上网的计划就这么搁浅了。

不久,公司申请了两个电话拨号的账户。于是我终于可以“免费”上Internet了。

上了网我才知道,原来中国电信一直是众多网友关注的对象。

可以说没有哪个单位受关注程度能超过中国电信!人们要通过因特网认识这个世界,中国要跟上信息时代的脚步,人们对中国电信寄予了太多的希望。

三、两个作家的对话

东野长峰(以下简称东):说起中国电信业,对许多老百姓来说,是一个伤心话题。近期许多媒体对中国电信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等问题做了报道,您是否注意到了?

沈东子(以下简称沈):关于中国电信的话题,我们都感同身受,传媒的关注一方面说明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电信的问题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东:有关专家指出,电话的市话通话费的通话成本为每分钟1-2分人民币,加上运行、维修等费用,也只应使成本轻微上升。而我们现在的市话通话费全国平均要每分钟0.3元。在这本已够高的收费基础上,还要收取高额的“初装费”和“月租费”,电信部门的暴利之巨我们可以想见,那么,导致这种暴利的原因何在呢?

沈:两个字:垄断。行业垄断的这个好处连强盗都要羡慕得死去活来。

东:现在,电信部门已经成为我们社会收入最高的一个行业,他们的职员的高工资和各种优厚的福利待遇就不用说了,据报载,仅北京市电信局去年每位职员的奖金就达2万元。按理说,电信部门从用户手里拿走这么多的钱有这么好的待遇和收入,他们就应该好好地“为人民服务”才对,可中国电信业的效率之低下和服务质量之恶劣已经超出了国人的忍耐极限,我们的消费者花了大笔的钱,却连一个笑脸都换不来,您认为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沈:索取和付出的比例向来和良心没什么关系。电信行业的高收入是以权力向广大消费者强索而来的,与从业者的努力没有关系。相反,由于有权力的保护,他们在面对无权无势的消费者时当然就更加不会有什么笑脸。

东:那么,打破垄断局面,引进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中国电信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什么就这么难?

沈:原因也很简单,躺着就能吃到的馅饼就绝对没有人愿意坐着去吃。中国电信业长期坐享垄断之利所养成的重重暮气与官商作风不是一下子就能抛掉的。

东:对于垄断部门来说,是不是失去垄断地位就一定意味着灭顶之灾呢?

沈:当然不是。一些过去经受过失去垄断地位所带来的阵痛的国外电信企业通过实践发现,打破垄断虽然使它们失去了一些市场份额,但却使它们获得了更高的利润。因为竞争激励了业务的增长。

东:对于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部门,作为消费者,我们不但有权知道它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的用途,而且,对这种收费的量我们也应该有选择和监督的权力,以使这种收费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可是,行业垄断却使我们从根本上丧失了这种权力。

沈:健全我们的法制,从体制上切实可行地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根本的出路。

四、网上言论

网友1:

新闻联播报道铁路发行了20多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再联想到电力债券已经发行多年,那么同样是社会公用事业,电信建设为何不能采取同样形式向社会募集建设资金呢?为何要用大多数消费者所不愿而又不得不遵行的支付初装费这种方式呢?

我记得某位姓赖的中国电信司长表示初装费将不断下降直到最终取消,这是一条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但是他未能明确具体时间。建议中国电信是否应该制定并公布具体改革的时间表,以使我等广大“精打细算的小民”心里有个数!拿出点雷厉风行的作风来!

网友2:

下面节选自《微电脑世界》第21期的“抽丝剥茧话资费”。记者於丹对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吴建平教授的访问。

问:现在人们普遍抱怨上网的费用过高,与国外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您认为造成我国上网资费过高的症结何在?

答:我国上网的费用的确要远远地高于国外。现以美国为例,在美国城市中一般一条1Mbps的线路月租费为几百美元,而在北京的收费却是几万元人民币,是美国价格的十几倍。

这其实是个十分令人奇怪的现象。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国产光缆的造价也比国外便宜,为什么我们的通信费用成本还会比国外高呢?

坦白地说,这一切是由我国电信行业的长期垄断造成的。在运营成本中最主要的支出是通信线路的租金,而我们国家的线路租赁费用是全世界最贵的!这是由于长期以来通信线路只有邮电部门才有权经营,在这个领域内缺乏竞争,这就势必造成了邮电部门一口价、垄断市场的局面。

现在其他一些部委也开始根据各自的需要铺设光缆,这一点对邮电部门来说构成了非常大的威胁。因为如果让这些光缆铺设下去的话,总有一天会为社会提供服务,总有一天会与他们竞争市场,打破他们的垄断地位。

因此有些人就在许多场合强调通信光缆重复投资的问题,宣称其他部门铺设光缆属于重复投资,是对资源的浪费。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我们建立Internet网的过程中,即便是在价格如此之高的情况下,要想租用邮电部门的线路也并不容易,往往是等待数月都很难租到。

我们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真正能够提供给信息网络使用的通信资源不是已经足够了而是非常匮乏。

网友3:

关于中国电信的题目,大家讨论了不少,常常提起法律问题,有的网友甚至搬出宪法。其实,关于中国电信的问题,根本不需要宪法这样最高级别的法律来具体规范,只需要两部现行法律(不包括程序法在内)就可以解决,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当然,讨论的前提是中国电信要把我们当作是消费者,而不是按照过去观念中的被管理者来对待。

网友4:

中国电信太痴迷于行业垄断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已经严重妨碍了中国社会对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在现代信息化社会,大家都明白信息资源的重要意义。然而有目共睹的是我国信息资源利用率之低在世界名列前茅,更不要说让更多的用户进入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了。

据南京当地报纸报道,在南京市有相当多的用户很少打出电话,有的甚至是只接不打,在一个月内一次主叫记录都没有!装的起电话却打不起!如果说我国人均收入不高,但南京市的人均收入在全国不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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